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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简介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促进会是由中国各建筑协会、学会、职业病研究会、预防疾病研究会、易学研究会、房地产商会,以及各大高等院校学府联合组成。它吸纳了中国各地区极具影响力的高级风水专家、生物学专家、园林专家、职业病防治医学研究专家、保健专家等等。真的算得上群英会萃,人才济济!促进会不干涉政治,不讨论军事,专门研究如何提高人居健康环境、美丽景观的综合素质。使其能成为更健康、更美好、更适合人们的完美居所!我们力争组织一个中国最具权威的学术研究、人居环境的评定、又符合各地区习惯的、使人类更健康的居所制定统一标准惯例及认证的机构。 目前的形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造屋村、楼宇而销售给需用房屋的业主。开发商为了赚钱经营,如果没有统一标准的健康环境要求,人类的居住环境就不一定能符合人的健康要求。因此促进会是为了提高人类居住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素质。比如说:研究评定健康人居的方法、建立健康人居惯例等。它是非营利性的学术组织,是全心全意为人类服务的组织。 促进会本着为人类创办健康人居的宗旨,同时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最终为人类生活水平,健康素质的提高作贡献!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英文(China Association Promoting healthy real estate)。
第二条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的法人资格单位。 第三条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是由中国各建筑协会、学会、职业病研究会、预防疾病研究会、易学研究会、房地产商会,以及各大高等院校学府联合组成。
第二章宗旨
第四条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的专家们通过专门研究如何提高人居健康环境、美丽景观的综合素质,促使人们的生活居所变得更健康、更美好、更适合人类居住!
第三章任务
第五条 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的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适应性、环境性、安全性、经济性、耐久性等五个方面对参评的楼盘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楼盘。
第四章机构
第六条 理事会是中国健康地产促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 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促进会初建时,会长由倡议发起单位委派,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由组成单位委派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会长、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常务理事会考核任命。 会长兼任本会会长、副会长兼任本会副会长,对外均以会长、副会长名义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 促进会设顾问、名誉会长若干人,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顾问、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和会长研究决定。 促进会下设秘书处,主持促进会日常工作,特殊情况下秘书长可代行会长职权。
第五章 常务理事与会长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执行、修订促进会章程; 二、制定促进会长期发展规划; 三、监审促进会财务及财务预算与决算; 四、决策促进会重大事情; 五、决定促进会秘书长(含秘书长)以上职位的人事任免; 六、制定、执行、修订促进会《分配方案细则》; 七、决定促进会的重组、扩张、终止; 八、促进会运作资金的组织、使用、管理; 九、承担促进会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会长的职权和义务 一、负责常务委员会(促进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定期(不定期)的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会长授权一名副会长代行职权; 二、督促组织检查常务理事会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理事会通报; 三、定期公布促进会的财务及分配情况,并解释每一位成员所提出的质疑; 四、协调解决促进会运作进程中所出现的资金及其它问题; 五、与秘书长共同决定促进会副秘书长职位的人事任免; 六、有权制裁不遵守促进会章程、制度的成员; 七、有权分派促进会成员研究课题; 八、与促进会领导各成员共同承担促进会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九、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 十、会长或副会长对外均以会长或副会长的名义开展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 二、协会费 三、服务收益 四、政府资助,企业赞助和社会捐赠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一: 章程修改程序必须先由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效。
二: 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常务理事会。
三: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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